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第九批)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下半年(第九批)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亳经信﹝2021﹞66号)相关要求。
(二)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三)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四)申报企业应参照《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亳经信﹝2021﹞66号)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鼓励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本地培育计划,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申报。
(二)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董永永 电话:5555880
附件:2025年(第九批)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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